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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卖方与买方的责任范围
1) 卖方责任范围
买方根据需要改变供货范围后,责任范围将相应修改,卖方可提出建议。
签合同后,卖方应按合同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对材料负全责(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材料的产品设计、生产制造、运输和试验、技术服务等)。
卖方除应完成合同中所包括材料之间的接口设计外,还应服从买方接口管理工作,有责任参加买方组织的接口协调会议,并按技术规格书要求完成与其他系统的软、硬件接口设计,当其他卖方需要通讯协议时,应开放通讯协议并积极配合。
负责材料的软件、硬件设计。
卖方必需按买方规定的格式进行图纸、文件的绘制和编写。
在买方组织下,卖方有责任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督导。
材料的包装付运。
设备材料安装及现场试验时应派人赴现场进行指导。
卖方必须派出技术、商务人员参加买方招集的各种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定期例会、接口协调、进度控制、设计联络等会议,这些会议可能在供货厂家所在地或异地举行。
卖方必须配合浦东铁路新建工程信息化管理,提高合同的执行效率,使投资方/(或)买方及时准确地了解各项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等情况,特提出以下有关机电设备管理信息化条款。
a)卖方必须按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提供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投资方/(或)买方关心的有关商务及技术方面的数据信息;信息的内容及形式必须严格符合合同签定后投资方/(或)买方提供的各数据信息模板的要求。
b)卖方必须按各数据信息模板要求的不同的时限来提供各数据信息;在这些数据信息提供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卖方与投资方/(或)买方之间的信息交互,必须保证在投资方/(或)买方所要求的交互时限内及时、准确地完成。
2) 买方责任范围
组织确认卖方材料的方案设计及各类关键硬件、软件设计。
组织确认卖方提供的功能设计说明书、各类试验手册是否满足用户要求,并提出修改意见。
向卖方提供与其他相关系统的接口条件。
买方有权利到厂参加各项试验项目(买方人员的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买方人员有权利对卖方生产所使用的图纸和工艺文件等进行审查或抽查。
4 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见附件一
5 合同金额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货物数量可作增减,但货物单价不变。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总金额为 ¥1000000.00元人民币(壹佰万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见合同附件2。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前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以及卖方在执行本合同时为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而发生的其他所有费用。
6 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的付款条件如下:
支付货币为人民币,采用直接支付方式,根据项目进程按比率支付。
7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合同签约后2个月内即2005年5月前交清。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上海区域内地点。
8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9 双方联系地址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沪)
地址:上海市芷江路258弄1号1601室
联系人:张永伟
联系电话:021-56306222或021-27893369
传真:021-56306222
开户行及帐号:建设银行上海闸北支行31001519300050012217
成都交大光芒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成都高新区九兴大厦5号麦柯深保大厦
联系人:陈超
联系电话:028-85192771,028-85179930-394
传真:028-85179910
开户行及帐号:农行成都光华支行,804101040008868
买方 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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