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和大型设备,可采用工作量法;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生产企业:船舶制造企业、机床制造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财政部批准的特殊行业企业,其机器设备折旧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实行工作量法的总行驶里程、总工作小时由企业根据规定的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换算确定。企业根据上述规定,选择适用方法,并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1.设备折旧平均年限法
2.设备折旧工作量法 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 行驶里程计算折旧
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
3.设备折旧双倍余额递减法
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在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在到期前2年,每年按届时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数额的50%计提。 4.设备折旧年数总和法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固定资产折旧,按月计提。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次月开始计提。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次月起停止计提。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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