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道了发生慢性损失
1.正在采取对策
这种情况是正在积极采取各种对策,但结果没有好转,或者没有好转的征兆,就灰心丧气了。
2.不想采取对策
这种情况是虽然知道应该采取对策,但由于生产和交货期盼关系,而没有采取根本性的对策,或者仅采取出些临时性的措施,结果慢性损失再次发生。
3.不采取对策
这种情况是虽然知道慢性损失在发生,但由于没有充分掌握损失量,对损失的严重性估计不足;另外,还有一种情况,认为减少慢性损失所需费用与减少这种损失所得的利益相比,前者较大,经济上不合算,也就不采取对策了。
(二)不知道发生了慢性损失
这种情况是不知道慢性损失已发生,这是最不好的一种情况。 对慢性损失置之不理的原因,可归纳为如下几点
(1)原因没弄清。有时,尽管从工业管理工程(IE)、质量管理(QC)的角度,进行多方面的探讨,原因仍没弄清。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采取了对策,也不会有好转的征兆。这时往往就失去了信心,认为现有设备存在的问题没有解决的希望了,不更新设备,现状就得不到改善,或者认为现有的技术水平解决不了存在的问题等等。于是,就对慢性损失置之不理。
(2)原因虽清楚,但措施不当。如前所述,慢性损失是由于综合原因造成的,因此,对某些原因采取对策有效,而对另一些 原因就不见得有效。这是由于没有充分了解慢性损失的特征,没有掌握慢性损失的本质,即使采取措施,也往往不得当。
(3)对策执行不彻底。这种情况是对策本身虽有的放矢, 但在实施过程中处理不当,或者对策执行不彻底,应该做的工作而没有去做。例如:
1)由于对策的意图没有充分地传达给作业者,而实施了错误的做法。
2)人员变动时,没有对新来人员进行掌握技能、实施对策的事先教育。
(4)临时应付。这种情况是由于生产和交货期的关系,在时间上没有余地,又没有条件采取彻底的解决办法,只能采取一些临时性的对策。于是,同样的故障反复发生,造成慢性损失。
(5)认识上存在问题。常有以下两种情况:
1)估价过低。认为慢性损失很难显示出来,处于潜在状态,每次损失小,发生次数多,即使已显示出来,也很难做出可靠的定量分析,其结果是过低的估价了这种慢性损失。
2)看法错误。在没有对慢性损失的实际状态、发生量、损失状况和发生原因等充分探讨的情况下,错误地认为除了更新设备,改变制造工艺、质量标准和材料之外,别无他法;或者认为在现有设备的条件下,为了减少慢性损失,所花费用太多,效果不会太好;或者认为熟练工人少,新工人多,慢性损失不可避免。
这些不正确的认识,如不彻底纠正,慢性损失就会形成恶性循环,其后果是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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