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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特种设备法规体系与技术检验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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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特种设备法规体系与技术检验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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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4 17: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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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目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特种设备主要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设备等。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管理主要包括质量监督及安全监察两个方面。从事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验的技术机构,是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特种设备开展检验工作,并依据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对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安全性能进行鉴定检验。 近几年来,我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并逐步和国际惯例接轨。而技术检验机构也在提高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促进特种设备管理水平提高、减少安全事故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有关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规体系 自特种设备管理职能划归质检系统以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先后颁布了3个重要的部门规章,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基本上建立和健全了特种设备管理的法规体系。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检验,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事故的调查处理,违反规定后的处罚等各个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我国现行的涉及特种设备管理的法规体系主要有3个层次: 1.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部门规章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局令的形式先后颁布了3个重要的部门规章:《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及安全监察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 3.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规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等。国家质检总局还出台了《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技术标准作为特种设备法规基础,也发挥重要作用。国家标准化管理部门及部分产业部门先后颁布了上百个有关特种设备分类、参数系列、技术条件、设计制造安装规范、安全规程、检验验收及试验方法等方面的技术标准。 二、技术检验机构 建国以来到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本采用单一的事后处理的安全监察模式。20世纪80年代中期,参照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将事前预防作为工作重点,相继成立了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州市3级技术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实行行政监察与技术检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大大地降低了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率。 目前,我国现有各级特种设备技术检验机构1059个,检验员2万余人(含锅检)。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西藏外)的技术机构均已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检验资格认可。地、州、市级技术机构正陆续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行政管理部门的检验资格认可。检验人员也在分专业分级别进行培训、考核、发证。 通过检验机构资格认可和检验人员培训、考核,我国境内已初步建立起了完整的、有效的检验网络。在国内,特种设备的检验标准、检验仪器设备、检验内容及要求、检验方法及合格判定已基本统一。我们相信,我国特种设备技术检验机构的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验、全球接受”已为期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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