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帮助消费者解决液晶电视屏幕损坏问题的时候,某品牌液晶电视厂商的维修人员告诉记者:“液晶屏的价格占到了整个液晶电视价格的70%以上,换一块液晶屏怎么也要花几千上万元,因此,如果你的液晶电视出现了故障,基本上就要更换液晶屏,收取高额的换屏维修费是理所当然的,消费者不接受这个事实,投诉我们,我们也只能这么办。”
液晶屏坏了只能换屏,到底是不是这样呢?
哈尔滨市的消费者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于2006年2月1日以98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可是到2007年4月底,显示屏就出现两个黑斑,到 8月初两个黑斑越来越明显,找厂家维修,厂家说要换显示屏,因为过了包修期(一年),需交显示屏成本费6890元,手工费200元,上门服务费30元,共计7120元 。虽然多次交涉,但是厂家还是坚持只要过了包修期,修理费用就得自理。无奈,李先生只得将这台液晶电视闲置起来,重新使用已经用了8年的CRT电视。
道里区的张女士来电话反映,她于2005年12月下旬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价格12999元,2006年3月显示屏上突然出现了大面积黑斑,严重影响了收看效果。她立即向厂家特约维修站进行报修。维修商取走显示器一个月后,通知她显示器是由于“外力挤压而造成屏内破”,是人为损坏,不属于包修范围,如要修理,需支付的修理费有可能超过现在这台机器的售价。
齐齐哈尔市的马先生2006年买了一台液晶电视,使用了一年后,电视开始出现图像不稳定的问题,经检测,是信息处理板损坏。由于信息处理板是显示屏部件之一,换板意味着换屏,因此马先生要承担换信息处理板的费用之外的换屏费1.4万元。
上述投诉者都向记者反映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液晶屏只能换不能修,记者陪同哈尔滨市的投诉者前往了两个液晶电视品牌厂商的维修站,同样,维修站说液晶电视的屏幕基本上是通过更换来解决问题的。
但是,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维修站技术人员却暗中告诉记者:“液晶电视的液晶屏坏了只能换屏这是维修上的最大谎言:液晶屏坏了,一般都认为修不了,其实不是。损坏的液晶屏不仅能修,而且修复的价格可能只占到整个屏价格的20%。”
近期,有不少消费者向本报投诉液晶电视的维修问题,以使用两三个月就出现坏点、一年之后屏有损坏的案例居多。可是一些维修站借口液晶电视不在“三包”之列,逃避责任,将本该自己承担的责任转嫁给消费者,尤其是对液晶屏的售后维修,更是采取只换不修的态度,给消费者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并且大部分消费者反映在遇到液晶电视显示屏故障时,厂家通常采取的都是强硬的只换不修的态度。
对此记者采访了从事显示设备维修多年的杨先生,杨先生告诉记者:“液晶电视包括显示屏,同其他家电产品一样,肯定是能够修理的,这是没有争议的,不过由于液晶显示屏有其技术的特殊性,是修理还是更换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走任何极端,片面地强调修或者换都是不科学的,也是不负责任的。液晶电视的显示屏同传统 CRT电视的显象管一样,如果是模块部分出现故障,厂家是能够修理的,而且费用也不高。如果是屏本身出现问题,则维修起来比较麻烦,而且整机厂家也没有相关的维修设备和维修技术。这如同CRT电视的显像管,如果是显像管本身出现故障,则只能将显像管送到上游显像管厂家进行修理,需要很长时间。液晶电视显示屏也一样,如果是显示屏本身出现问题,整机厂家是维修不了的,一般维修企业更不可能进行维修。要修理只能送到显示屏生产厂家进行维修,这个时间一般需要几个月,费用也很高。因此有些整机厂家为了减少麻烦和维修费用,会提出更换显示屏的方案。”
通过两位业内人士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液晶电视的显示屏完全是可以通过维修来解决问题的。 在这里我们要说:液晶电视作为高科技产品,而且作为彩电市场的未来,厂家应该本着为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提高责任感,积极普及平板使用知识,避免消费者由于使用不科学而造成显示屏人为的机械性损坏,因为从实际情况来看,液晶屏问题很多情况下都是由于消费者缺乏相关知识,错误地仿照CRT电视的使用习惯造成的,而这种损坏经常会导致显示屏无法修复。同时厂家还应积极完善自己的售后服务系统,提高售后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及时快捷的服务,只有这样,我国的平板电视事业才能真正快速地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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