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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           ★★★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上收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4-22 19:18:42
sp;       │        │
路的最近距离(米)│    1.5  │   2      │    4      │   5   │  6
────────┴────-┴─────┴──────┴────┴───
  第六十五条  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1.钢丝绳被烧坏或者断了一股;
  2.钢丝绳的表面钢丝被腐蚀、磨损达到钢丝直径的40%以上;
  3.受过死角拧扭,部分受压变形;
  4.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根数达到下表所列数值时;

────────┬────┬────┬──────┬──────
断    钢丝绳│6×19+1│6×37+1│  6×67+1  │18×19+1  
      结构│        │        │            │         
  丝     │       │        │            │         
        │互捻制的│互捻制的│ 互捻制的 │互捻制的   
    根      │        │        │            │         
安全系数  数  │        │        │            │         
────────┼────┼────┼──────┼──────
   6以下   │ 12    │ 22   │  36    │ 36    
────────┼────┼────┼──────┼──────
    6~7   │ 14    │ 26   │  38    │ 38    
────────┼────┼────┼──────┼──────
   7以上   │ 16    │ 30   │  40    │ 40    
────────┴────┴────┴──────┴──────
  第六十六条  吊钩和吊环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应更换:
  1.表面有裂纹、破口;
  2.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10%;
  4.片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第六十七条  经常用于吊运钢水或其他熔化、赤热金属等物料的链条和吊环,必须定期作退火处理,以防脆化断裂。
  第六十八条  使用起重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起吊易燃、易爆、超负荷、载人、歪拉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物件。
  第六十九条  禁止使用两台起重设备共同起吊一重物。在特殊情况需要两台共同起吊一重物(祗限于吨位相同的起重机械)时,应采用可靠安全措施,总工程师要在场指挥,方可起吊。
  第七十条  在地面操纵的梁式、电动葫芦等小型起重机械,要指定人员负责使用,并要执行专职驾驶人员的操作规程。
  第七十一条  起重机械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不准从事检修工作,禁止在轨道上或走台上行走。
  第七十二条  起重机械检修时,应停在适当位置,挂上安全警告牌,采取防止撞车和触电等事故。
  第七十三条  起重机械应根据使用情况,2~3年做一次负荷试验(静负荷超载25%,动负荷超载10%)。对新安装、大修、自修的起重机,在使用前应进行负荷试验。
  第七十四条  起重机的指挥和维修人员,必须经常检查起重机械和吊具,以保证安全运行。
  第七十五条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六级时,禁止使用。不工作时,必须将起重机可靠地固定好。
  第七十六条  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接班制度,建立交接班日记,详细记录每班的检查及运转情况。
  第七十七条  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做到“十不吊”:即(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5)歪拉斜挂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8)带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绳磨损或割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吊;(10)干部违章指挥时不吊。
  第七十八条  专职和兼职起重工(挂钩工),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悉掌握捆绑、吊挂要求和指挥信号,并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从事捆绑和挂钩工作。
  第七十九条  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第八十条  起重机驾驶人员,  须经体检合格。凡患有下列禁忌症之一者,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1.双眼视力在0.8以下、色盲;
  2.听力障碍;
  3.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包括癫痫);
  4.明显的神经官能症或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5.低血压、高血压或贫血;
  6.动脉硬化;
  7.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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