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机组台数达到4台及以上时,建议设立设备工程师协助专业主管工作。
(2)根据已实行点检定修制的实践经验表明,在仪控、继电保护专业,设备部应有精练的少量维修人员,机组控制系统和继电保护系统的检修一般不宜进行外承包。
(3)燃料、出灰专业是否单独设立主管可视各厂情况而定,有的厂把这些专业兼并在锅炉专业中。
(4)化学一般不单独设立专业主管。
2.设备管理部主任职责
(1)在发电企业总经理(厂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有关电力生产方针、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全面负责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2)负责编制修订点检定修各项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3)组织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及科技、技改、反措计划,并组织实施。
(4)深入现场,掌握设备动态,督促各专业及时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督促各专业做好设备异常分析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建立健全设备档案、点检定修各项技术记录及异常情况记录。负责做好设备的“四保持”工作。
(5)负责本部门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杜绝违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按规定进行事故分析,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
(6)贯彻执行CB/T19000系列质量标准和本企业质量管理手册,负责编制和完善检修文件包并组织实施,做好检修质量管理工作。
(7)负责做好分工范围内的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和计量管理工作。
(8)负责贯彻点检定修制,开展设备状态监测,推行预知维修。
(9)负责设备检修成本管理,备品配件管理,工时定额管理。
(10)抓好设备现代化管理工作,促进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管理措施现代化。
(11)组织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技术谈判和竣工验收。做好投产前设备管理准备工作。
(12)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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