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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技术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技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4 17:04:38

  ④瓶体是否出现鼓包变形或泄漏等严重缺陷。

  4)乙炔气的充装

  (1)充装前的检查和准备。

  ①乙炔瓶的检查。乙炔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专职人员对其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充装:

  a.无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乙炔瓶;

  b.未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进口乙炔瓶;

  c.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保存又未办理临时充装变更手续的乙炔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乙炔瓶,必须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a.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或表面漆色脱落严重的;

  b.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c.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d.首次充装或经拆装、更换瓶阀、易熔合金塞后,未进行置换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炔瓶,必须送乙炔瓶检验单位检验、处理、否则严禁拆装:

  a.超过检验期限的;

  b.瓶体腐蚀、机械磨损等表面缺陷严重,按有关标准应报废的;

  c.易熔合金熔化、流失、损伤的;

  d.瓶阀侧接嘴处积有碳黑或焦油等异物的;

  e.对瓶内的填料、溶剂的质量有怀疑的;

  f.有其他影响安全使用缺陷的。

  ②剩余压力检查。乙炔瓶在充装前除应按上述的要求进行外观检查和处理外,重点是检查确定瓶内的剩余压力和溶剂补加量。

  乙炔瓶内必须有足够的剩余压力,以防混入空气。

  ③丙酮的充装。乙炔瓶内的丙酮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常常随着乙炔气体的放出而散失,因此气瓶充装前应逐瓶测定实际质量(实重),检查丙酮逸损情况,以确定其补加量。

  5)充装后的检查

  充装后的气瓶,先静置24h,使其压力稳定,温度均衡,不合格的气瓶严禁出厂。

  5.气瓶的使用管理

  1)气瓶安全装置

  (1)安全泄压装置。气瓶的安全泄压装置主要是防止气瓶在遇到火灾等特殊高温时,瓶内介质受热膨胀而导致气瓶超压爆炸。

  气瓶安全泄压装置有:爆破片装置、易熔塞装置、安全阀、爆破片一易熔塞复合装置。

  (2)瓶帽。瓶帽是为了防止气瓶瓶阀被破坏的一种保护装置。为防止由于瓶阀泄漏,或由于安全泄压装置动作,造成瓶帽爆炸,在瓶帽上要开排气孔。瓶帽按其结构可分为拆卸式和固定式两种。

  (3)防震圈。防震圈是为了防止气瓶瓶体受撞击的一种保护设施。

  2)气瓶的运输与储存

  (1)气瓶运输。气瓶在运输或搬运过程中发生事故也是常见的。因气瓶容易受到震动和冲击,可能造成瓶阀撞坏或碰断而飞出伤人或引起喷出的可燃气体着火,甚至导致气瓶发生粉碎性爆炸。为确保气瓶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气瓶的运输单位,应根据有关规程、规范,按气体性质制定相应的运输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运输、装卸气瓶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教育。

  (2)气瓶储存。瓶装气体品种多、性质复杂,在储存过程中,当气瓶受到强烈的震动、撞击或接近火源、受阳光暴晒、雨淋水浸、储存时间过长、温湿度变化等的影响,以及泄漏出性质相抵触的气体相互接触时,就会引起爆炸、燃烧、灼伤、人身中毒等灾害性事故。

  ①对气瓶库房的要求。气瓶储存库的建立,必须经环保、防火和安全监察部门实地考察批准。库房的建筑,必须符合环保、防火、防爆等有关国家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②气瓶入库储存前的检查。气瓶入库储存前,应认真做好气瓶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在检查中发现来历不明的气瓶,禁止入库储存。对有缺陷的气瓶,应随时用粉笔写在瓶体上,以便事后分别处理。对检查验收合格的气瓶,应逐只进行登记。对于储存多种气体的储存库,应按气体种类分别建立登记簿。

  ③气瓶入库储存。气瓶入库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

  b.入库的空瓶与实瓶应分别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c.毒性气体气瓶及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d.气瓶入库后,一般应直立储存于指定的栅栏内,并用链条等物将气瓶加以固定,以防气瓶倾倒;对于卧放的气瓶,应妥善固定,防止其滚动;如需堆放,其堆放层数不应超过五层,且气瓶的头部朝向同一方向。堆放气瓶时,如果气瓶上无防震圈,则必须在上下两层气瓶间垫上双槽垫木或特制橡胶槽带两根。

  e.为使先入库或临近定期检验日期的气瓶优先发放,应尽量将这些气瓶存放在一起,并在栅栏的牌子上注明入库或定期检验的日期。

  f.对于限期储存的气体及不宜长期存放的气体,如氯乙烯、氯化氢、甲醚等,均应注明存放期限。对于容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体,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予以注明,同时应避免放射性放射源。这类气瓶限期存放到期后,要及时处理。

  g.气瓶在存放期间,特别是在夏季,应定时测试库内的温度和湿度,并作记录。库房最高允许温度视瓶装气体性质而定;库房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

  h.气瓶在库房内应摆放整齐,数量、号位的标志要明显。要留有适当宽度的通道。

  i.毒性气体或可燃性气体气瓶入库后,要连续2~3天定时测定库内空气中毒性或可燃性气体的浓度。如果浓度有可能达到危险值,则应强制换气,并查出库内危险气体浓度增高的原因,予以彻底解决。如果测定结果表明无危险时,则以后的检查可改为定期检查。

  j.发现气瓶漏气,首先应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人体保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关闭瓶阀;如果瓶阀失控或漏气不在瓶阀上,则必须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k.定期对库房内外的用电设备和库房通风设备,以及气瓶搬运工具和栅栏的牢固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对库房用的防火和防毒器具也应定期进行检查。

  气瓶的储存单位应建立并执行气瓶进出库制度,并做到瓶库账目清楚,数量准确,按时盘点,账物相符。

  气瓶发放时,库房管理员必须认真填写气瓶发放登记表,内容包括:气体名称、序号、气瓶编号、入库日期、发放日期、气瓶检验日期、领用单位、领用者姓名、发放者姓名、备注等。

  3)气瓶的安全使用

  (1)气瓶的使用与维护。气瓶使用不当或维护不良可以直接或间接造成爆炸、着火燃烧或中毒伤亡事故。


  ②气瓶安全使用要点。气瓶的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在使用气瓶时应做到:

  a.合理使用、正确操作。

  a)使用单位应做到专瓶专用,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b)气瓶使用时,一般应立放,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c)近距离移动气瓶,应手盘瓶后转动瓶底,移动距离较远时,可用轻便小车运送,严禁抛、滚、滑、翻。气瓶在工地使用时,应将其放在专用车辆上或将其固定使用。

  d)使用氧气或氧化性气体气瓶时,操作者应仔细检查自己的双手、手套、工具、减压器、瓶阀等有无沾染油脂,凡有油脂的,必须脱脂干净后,方能操作。

  氧气瓶和氧化性气体气瓶与减压器或汇流排连接处的密封垫,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

  e)在安装减压阀器或汇流排导管时,应检查卡箍或连接螺帽的螺纹完好情况,以免工作时脱开引起事故。用于连接气瓶的减压器、接头、导管和压力表,都应涂以标记,用在专一类气瓶上,严防混用。

  f)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只能用手或专用扳手,不准使用锤子、管钳、长柄螺纹扳手,以防损坏阀件。开启或关闭瓶阀的速度应缓慢,防止产生摩擦热或静电火花,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尤应注意。

  g)发现瓶阀漏气,或放不出气来,或存在其他缺陷时,将瓶阀关闭,并将发现的缺陷标在瓶体上,送交气瓶充装单位处理。

  h)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以防混入其他气体或杂质。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i)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器等。

  j)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k)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l)气瓶使用完毕,要送回瓶库或妥善保管。用过气的空瓶标上“空瓶”字样;已用部分气体的气瓶,应把剩余压力写在瓶身上;向瓶库退回未使用的气瓶,应标上“满瓶”字样。


  (2)气瓶改装。气瓶改装是指原来盛装某一种气体的气瓶改变充装别种气体。气瓶改装,特别是使用单位自行改变气瓶罐装气体,是国内气瓶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慎重对待。

  ①对气瓶改装的规定。气瓶的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颜色标记,换装别种气体。确实需要更换气瓶盛装气体的种类时,应提出申请,由气瓶检验单位负责对气瓶进行改装。气瓶改装后,负责改装的单位,应将气瓶改装情况通知气瓶所属单位,记入气瓶档案。

  ②气瓶改装注意事项。负责改装的单位应根据气瓶制造钢印标记和安全状况,确定气瓶是否适合于所换装的气体,包括气瓶的材料与所换装的气体的相容性、气瓶的许用压力是否符合要求等。气瓶改装时,应根据原来所装气体的特性,采用适当的方法对气瓶内部进行彻底清理、检验;打检验钢印和涂检验色标;换装相应的附件;并按国家标准CB 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更改换装气体的字样、色环和颜色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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