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条款7.6规定: 组织应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组织应建立过程,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施。
为确保结果有效,必要时,测量设备应:
a)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记录校准或检定的依据;
b)进行调整或必要时再调整;
c)得到识别,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d)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e)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防止损坏或失效;
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组织应对该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校准和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
在机械检修过程中,需要使用的标准量具较多,如:游标卡尺、内径千分尺、外径千分尺、深度尺、百分表、水平仪、测振仪、测温仪、力矩扳手、电动力矩扳手、液压扳手和液压拉伸机等,对这些量具,且也必须建立有效的管理程序,并定期由国家或国际上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或有资质的人员进行标定,标定依据为国际或国家的测量标准,若不存在上述依据的,应记录校准或检定的依据。
对检修人员来讲,工作中所有需要记录的测量数据必须使用满足精度要求且在标定有效期内的标准量具或装置进行测量,同时,在工作报告中应注明测量所用的标准量具和装置的规格型号、编号、精度以及有效期,以便在工具失准时企业能准确地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从而保证标准量具使用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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