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水分离设备是否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与船员对该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有很大关系,为了保证分离效果,船员要定期拆开、清洗聚结器,定期更换过滤器。但有些船舶,由于船员疏于保养,油水分离设备外观破旧,管路泄漏,基本对油污水起不到任何分离作用;有的船舶(油类记录簿)记录良好,实际上油水分离设备根本没用过,有的甚至连管路都没接;有的船舶利用舱底管路复杂的情况,使用管路直接将油污水排出舷外;还有的船舶更加嚣张,直接将潜水泵放在尾轴弄里,将油污水排出舷外。
以上是船舶油水分离器存在的几个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笔者认为与设备本身也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1)没有有效的监控手段。虽然油水分离器的作用是使经过该设备的油污水含油量小于15ppm,然而其排放是否真正达到标准值得人们怀疑。由于公约对10000总吨以下船舶的油水分离器不要求装有报警和自动停止装置,另一方面,目前海事管理部门还没有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办法,所以这无形中形成了小型船舶舱底水排放监督管理的盲点。
(2)维护保养麻烦。没有报警和自动停止装置的油水分离器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完全依赖船员对其维护保养的程度。这些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很低,为了保证设备排放达标,船员要定期拆洗聚结器、更换过滤器,清洗工作非常麻烦。再加上目前海运市场竞争非常激烈,10000总吨以下的船舶本身就
缺乏足够的竞争力,加上其经营人大多为小公司或个体经营,船员培训投入和维护保养投入不够,使设备无法工作或为了节约成本,从而造成海域污染。
(3)监督管理存在偏差。由于油水分离器没有有效的监控和检测手段,海事管理人员在检查中通常只能根据证书、记录、外观以及对设备的时间操作来检验设备是否合格。但是,机舱管路复杂,油污水产生的途径多种多样,单凭以上几种方式很难实现对舱底水排放的有效管理。再加上海事管理人自身素质差异,如果不借助标准化设备,仅凭人员自身的经验和一些表面现象做出判断,很难保证监督管理的绝对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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