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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炉使用八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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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炉使用八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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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26 8:1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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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超时加热。食品放入微波炉解冻或加热,若忘记取出,如果时间超过2小时,则应丢掉不要。
2.忌将普通塑料容器放入微波炉加热。一是热的食物会使容器变形,二是普通塑料会放出有毒物质,污染食物,危害人体健康。
3.忌使用金属器皿。因为放入炉内的铁、铝、不锈钢等金属器皿,微波炉在加热时会与之产生电火花并反射微波,既损伤炉体又做不熟食物。
4.忌再冷冻经微波炉解冻的肉类。因为肉类在微波炉中解冻后,实际上已将外面一层低温加热了,在此温度下细菌可以繁殖,虽再冷冻可使其繁殖停止,却不能将活细菌杀死。已用微波炉解冻的肉类,如果再放入冰箱冷冻,必须加热至全熟。
5.忌使用封闭容器。加热液体时应使用阔口容器,因为在封闭容器内食物加热产生的热量不容易散发,使容器内压力过高,易引起喷爆事故。即使在煎煮带壳食物时,也要事先用针或筷子将壳膜刺破,以免加热后引起爆裂、迸溅弄脏炉壁。
6.忌使保鲜膜接触食物。使用保鲜薄膜时,在加热过程中最好不要让其直接接触食物,可将食物放入大碗底,用保鲜膜平封碗口或不用保鲜膜而直接用玻璃或瓷器盖住,这样也可将水汽封住,使加热迅速均匀。在取出食物前,可将保鲜膜刺破,以避免它粘到食物上。
7.忌油炸食品。因高温油会出现飞溅导致明火。如万一不慎引起炉内起火时,切忌开门,而应先关闭电源,待火熄后再开门降温。
8.忌长时间在微波炉前工作。开启微波炉后,人应远离微波炉或人距离微波炉至少在1米以上。孕妇和孩子最好不要接近微波炉。
其他方面的检验与机械式微波炉和电脑控制式微波炉都是一样的。 (编辑:中国易修网-陈涛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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