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所有设备设施,均系国家财产,同时又是图书馆工作的重要工具。全馆同志应以高度的责任感爱护设备,合理高效使用设备。
一、图书馆设备管理体制
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图书馆设备由馆长主管,馆办公室主任兼任设备管理责任人。建立馆长、管理责任人、使用部门相结合的设备使用管理体制,规划、管理、使用全部仪器设备。
二、设备计划与采购
馆内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增添仪器设备,应在每年11月底前向馆办公室报告,经馆领导论证研究确定后拟订设备采购计划报学院教务处或国资实验设备处,批准项目由学院统一招标采购,图书馆有关专业人员应参与采购过程。
三、设备验收与登记
设备购回后,由管理责任人按学院规定领取,并会同有关专业人员开箱验收。凡与购货合同所定型号、规格、价格不符者,应及时通知学院设备处和供货方,予以退货或更换,并做出验收情况记录;验收合格者,由学院设备处编码和粘贴固定资产标签;馆长和设备管理人再签批设备票据。
设备管理责任人在验收后,要及时按照学院规定建帐、建卡,馆领导确定其使用部门,由该部负责人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并落实具体使用人。
四、设备使用、维护与故障处理
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人员对所用设备负责,使用人要认真学习和阅读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操作使用,并掌握一般维护知识和记录使用维护情况;如出现较大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不得自行开启设备;重大问题及时通知学院设备处和特约维修部门及时处理;对故障发生时间、故障查证结果、设备维修情况、维修后使用情况等如实做出记录,并由设备使用人和维修人员签字。
五、设备低值易损配件管理
图书馆所有设备所需低值易损零配件,一律由馆办公室集中采购、统一管理。各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实际情况,每学期上报配件增补计划,馆办公室根据经费情况,统筹安排,合理规划,精心采购,以保证设备的最大使用率。对临时出现的零配件损坏,馆办公室应及时报请馆领导审批购买,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业务工作正常进展。所有配件的发放与领用,都要严格登记,交旧换新,杜绝浪费。
六、设备调剂管理
所有仪器设备未经馆领导签字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转移使用地点,更不得私自携带出馆。凡因工作需要进行馆内调剂使用,应在设备财产登记册上做出登记,并由新使用部门负责人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七、设备产权归属
所有仪器设备产权均属学院,只能用于业务工作和公共服务,任何人不得转为私人使用。对学院资助教学人员所购计算机,按有关管理办法处理。
八、设备的定期清点
主管领导要督促设备兼管责任人每年年底前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并掌握其使用情况。对所出现的账目误差,及时清查并落实具体责任,按学院有关制度处理。
九、设备的报废与报损
1.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由馆办公室统一到学院设备处办理有关手续,并将报废设备送交设备处,其他人无权私自处理。
2.如因职工维护、操作不当或其它责任因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视其情节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报学院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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