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理的组织机构
岩滩水电站升船机工程的业主为岩滩水电站工程建设公司(简称岩建公司),施工方则分别为夹江水工机械厂(简称夹江厂)、航天总公司210研究所(简称210所)、广西电力安装公司(简称安装公司)等多家承包商。升船机工程监理由广西水利电力建设监理(咨询)公司(简称监理公司)承担,监理公司的全部监理人员均来自岩建公司。因此,实际上是由业主岩建公司派出的相对独立的监理人员进行项目监理,该项目设总监1名,副总监1名,监理部下设机电部和土建部,共由8名监理人员组成,下面主要介绍机电工程的监理工作。
2 监理工作成效
岩滩升船机是我国第一座垂直提升承船厢下水式升船机,国内外均无实例可循。因此,监理工程师碰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没有现成的技术规程规范可用,而只能通过翻阅大量资料和进行计算、分析、整理工作,参考相类似工程的资料,组织技术专家探讨,逐步完善和修正升船机工程的一些指标和技术要求。如承船厢入水时的入水速度以及在水中的运行速度问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别使承船厢以0.02 m/s、0.03 m/s、0.04 m/s、0.05 m/s、0.06 m/s的不同速度出入水,根据船厢出入水过程中主提升系统、承船厢及厢内船只运行的平稳性和安全性等因素,初步确定了承船厢的最优入水速度为0.04 m/s,以此速度入水时,升船机的运行最为平稳。但对承船厢入水后船厢运行的速度图问题,原设计要求船厢入水后,应在停位前以均匀速度运行,但实际运行中,由于承船厢在入水过程中所承受浮力的非线性变化,使电机系统的电流值也随之相应变化,实际得到的速度图就与设计要求有差别。对此,通过现场分析后认为,尽管船厢入水后在停位前这段运行速度图与技术要求有差别,但这反映的是承船厢入水后的真实情况,它满足升船机的正常安全运行要求,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修正。在整个升船机工程中,通过不断地实践、摸索和积累,我们已经比较完整地制定出岩滩升船机安装调试的相关技术要求,这将为相似工程的安装调试提供借鉴。 岩滩水电站升船机工程监理的第二个难题是,监理过程长、被监理单位多,技术、进度协调工作难度大。岩滩升船机监理工作从设计方案开始,贯穿工程全过程,前后参与升船机工程的单位有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南京水科院、夹江水工厂、航天总公司210研究所、杭州机械设计研究所、长江科学研究院、广西电力安装公司等十几个单位,监理的内容从设计、模型试验、招投标、生产制造到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监理过程历时5年,在这5年的监理工作中感觉最深的是设计、生产制造及厂(所)内试验过程中技术协调工作量特大,现场安装调试过程中进度协调难度大。因为升船机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任何一个单位或工厂均无法独立承担这项工程,只能由多家厂(所)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因此,在设计、生产制造及厂(所)内试验过程中,就不断遇到新的问题和难题,而这些问题又常常与其它问题或另一承包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如何对这些问题或矛盾及时给予协调和解决,就成为监理工程师在此阶段的重要工作。岩滩升船机在生产制造的两年时间里先后进行过几十次各种形式的沟通和协调,较好地解决了生产、制造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满足了生产制造的要求。 岩滩升船机现场安装、调试过程中最大的难题是进度协调,由于升船机工程由主提升、上闸首、下闸首、承船厢、中控室等许多系统组成,再加上消防、防腐、冲沙、电梯等部分的安装和土建工程施工及装修,这么多施工队伍在那么狭窄的地方上、下、左、右交叉施工,工作面和施工队伍之间干扰大、相互影响。为了保证升船机工程的顺利、安全施工,对各施工方的工作进度、施工措施须经常进行检查和协调,找出控制施工的主要矛盾,抓住工程施工关键所在。在升船机现场安装调试过程中,每周五下午召开有各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生产协调会,对当周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安排下周工作计划,确保关键目标的实现。另外,工作中出现须立即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则临时召开现场调度会议,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办法。监理工程师以合同为依据,对存在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一些一时无法决定的重大技术问题,则组织专题讨论会,较好地解决了工程中的实际困难。通过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种管理和协调是及时有效的,避免了各承包商之间推委扯皮,不致对工程造成损害。在各承包商中也树立起了较高的威信,起到了联系和纽带的作用,保证了升船机工程的顺利进行,使升船机工程走在国内同类工程的前面。 监理工程师在岩滩升船机的监理工作中除了对技术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对施工进度和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难题进行协调和组织解决外,还按照我国目前的有关监理的规定,每天编写监理日志,定期出版工程简报,并起草会议纪要,使监理工作规范化、正规化。在监理工作中对标外工程和非计划项目,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情况比较了解,轻重缓急比较熟悉,因此,可根据工程需要和工程进度,代业主及时给予批准和确认,并严格审核项目开支,既满足了工程进度需要又较好地控制了工程投资。
3 几点体会
(1)由于我国实行建设项目监理制的时间还不是很长,与监理工作相关的监理制度和政策法规还不够完善,因此,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工作中的依据不全面,并且操作性较差,监理工作更多地是依靠业主授予的权力和业主的支持来进行工作,造成了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的权威性除了与自己的监理水平和工作责任心等有关外,更多地是依赖于业主支持程度。 (2)由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不管业主也好,承包商也好,全面履行合同的严肃性较差,这就造成了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随意性和其它成份。对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考察业主与承包商是否按合同执行的监督职能带来工作上的困难,随着业主与承包商对合同条款执行的随意性,双方发生的分歧不可避免地要增多,而且协调起来双方有时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随意行为所产生的结果,这无形中增加了监理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 (3)虽然我国已推行了十几年的建设监理制,但旧的观念在很多人的心里还根深蒂固,监理制度还不能被业主和承包商全面理解和接受,有的业主甚至把监理工程师看成是自己花钱请的雇工,把自己的意愿,随意地强加给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程师按照自己的职责提出的建议和做出的协调有时不理不睬,影响监理工程师做为公正第三方作用的发挥;而有些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人员,不了解监理工程师的真正职责和作用,只承认业主是自己的老板,对业主的话不管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言听计从,最多只把监理工程师看做是业主的质检员或联络员,这都严重妨碍了监理工作的开展。岩滩升船机建设监理工作之所以取得了圆满成功,其中原因之一是监理人员具有双重身份,既代表业主又是工程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说话算数,有职有权,另外就是所有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认真工作,一丝不苟,具有较好的能力和素质,既照顾了业主的权益,又维护了承包商的合法利益,通过大量认真有效地工作,逐步树立了威信,建立了处理解决问题的权威性。 但是,要想使监理制真正地在建设项目中认真、有效地实行,必须在政策法规及取费和待遇方面不断完善和落实,使监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监理工程师承担的义务与拥有的权利相平衡,同时还要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制度的总结、宣传和推广,使整个社会对建设监理制度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并逐步接受。还必须不断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逐步培养和建立一支专业化、社会化的监理队伍,使监理制成为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一环,真正发挥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制的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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