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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爆破器材与爆破作业安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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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爆破器材与爆破作业安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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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上搜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5 21:5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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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米时,一端应停止掘进,单头贯通。
斜相向开挖,除遵守上述规定外,并应对距贯通尚有5米长地段自上端向下打通。
4-1-19.起爆前,必须将剩余爆破器材撤出现场运回药库,不得藏放于工地。
4-1-20.地下开挖爆破禁止使用黑火药。
4-1-21.起爆药包,应根据每茬炮需要量进行加工不得存放、积压加工地点,应在专用的加工房内进行。
4-1-22.制作每茬炮的起爆药包所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火索、传爆线,必须是同厂家,同批号经过检查合格的产品。
4-1-23.点炮人员事先必须选安全隐蔽地点。当爆破地点没有安全可靠的撤离条件时,严禁使用火花起爆。
4-1-24.当工作面杂散电流大于30毫安和有可能产生静电放电或感应电流时,宜采用非电起爆。
4-1-25.用于潮湿有水工作面的起爆药包,必须进行严格的防水处理。
4-1-26.地下开挖洞内空气含沼汽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第二节 爆破安全距离
一 飞石安全距离
4-2-1爆破时,个别飞石对保护对象的安全距离,一般应按下现象 公式计算,但不得小于表4-1规定的数值。
Rf=20n . W. Kf
式中:RF——躲避个别飞石的安全距离(米)。
n——最大一个药包爆破作用指数。
W——最大一个药包的最小抵线(米)。
Kf——安全系数,定向抛掷爆破正对最小抵抗线方向应采用1.5,山间或哑口地形及在大风顺风的情况下采用1.5~20。
4-2-2.在确定洞室爆破时,个别飞石的安全距离,除依上列公式计算外不得小于表4-2的规定数值。
4-2-3.在浅水中进行爆破,当最小抵抗线(W)大于2倍水深,对于人员的安全距离可参表4-1的规定;当(w)小于2倍水深时,安全距离可适当缩小;当水深大于6米时,可不考虑飞石安全距离。
二 冲击波安全距离
4-2-4.地面爆破时,应参照下更条件确定空气中冲击波的安全距离。
1. 对没有掩蔽的人员,其最小安全距离按下工确定:
Rk=30 Q
Rk——对人的最小安全距离(米)
Q——一次爆破的炸药量(公斤)其n值大于或等于3。
爆破飞石对人员安全距离
表 4 - 1
序号 爆破种类及爆破方法 危险区域的最小半径(米)
Ⅰ 岩基开工程 一般钻孔法爆破 不小于 300
药壶法 扩壶爆破药壶爆破 不小于 50不小于 300
深孔药壶法 扩壶爆破抛掷爆破 不小于 100根据设计定但不小于 300
深孔法 松动爆破抛掷爆破 根据设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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