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之家行业门户网运行
文章 下载
最新公告:

  没有公告

设备维修与管理培训
您现在的位置: 设备维修与管理 >> 管理天地 >> 法律法规 >> 资料正文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动力设备故障(缺陷)记…
二级保养汇总表
热处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涂装生产线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手工气焊 ( 割 ) 工操作…
点焊工操作规程
钳工维修 ( 装配 ) 安全…
电梯安装维保工安全操作…
更多内容
[推荐]爆破器材与爆破作业安全技术           ★★★
爆破器材与爆破作业安全技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上搜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5 21:59:01
4、防止由于爆破而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加剧不良地质地段岩体的恶化。
4-1-2.在同一地点,露天浅孔爆不得与深孔.洞室大爆破同时进行。
4-1-3.爆破材料在使用前必须检验,凡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爆破材料一律禁止使用。
4-1-4.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规定安全警界线,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执勤人员应有红色袖章、红旗和口笛。
4-1-5.装药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应撤离至指定安全地点或采取防护措施。撤离之前不得将爆破器材运到工作面。
4-1-6.在无照明的夜间、中大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以上风(含五级)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4-1-7.当井内工作人员未撤离工作面时,严禁爆破材料下井。
4-1-8.往井下吊运爆破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检查起吊设备及容器是否安全可靠;
2、 有无漏电现象,如有必须及时处理;
3、 禁止雷管、炸药同时吊运;
4、 吊运绳速不得大于1米/秒;
5、 装雷管的箱子必须绝缘;
6、 禁止将爆破器材存放在井口房,井底或其它巷道内。
4-1-9.利用电雷管起爆的作业区加工房以及接近直爆电源线路的任何人,均不准携带不绝缘的手电简,以防引起爆炸。
4-1-10.对报话机经检查无漏电、感应电时,方可在电炮区作为又通讯联系工具。
4-1-11.明挖使用警报器报警,警戒音响信号统一规定如下:
1、予告信号:间断鸣放三次,如图:
30秒  (停)  30秒  (停) 30秒
———         ———       ———
此时现场停止作业,速进行撤出。
2、起爆信号:预备信号15分钟后发出,连续三短声,如下图:
                60秒
               ———
 炮响后20分钟,检查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由爆破人员通知警报房发出解除信号。
在特殊情况下,如准备工作未结束,可由爆破负责人通知警报房拖后发布起爆信号,并及时通知现场安全员。
4-1-12.装药时,严禁将爆破器材放在危险地点或机械设备和电源火源附近。
4-1-13.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装炮:
1. 炮孔位置、角度、方向、深度不符合要求者;
2. 孔内岩粉末清除;
3. 孔内温度超过35℃。
4. 炮区内的其他人员未撤离。
4-1-14.装药和堵塞应使用木、竹制做的炮棍。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填。
4-1-15.当使用信号管时,其导火索长度不得超过爆破孔导火索长度的三分之一,最长不得超过0.7米。
4-1-16.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瞎炮处理的规定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
4-1-17.洞挖放炮,自爆破器材进洞开始,即通知有关单位施工人员撤离,并在安全地点设警戒员。禁止非爆破人员进入。
4-1-18.在相向开挖的两端在相距30米以内时,放炮前必须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退到安全地点。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资料录入:设备管理    责任编辑:设备管理 
  • 上一篇资料:

  • 下一篇资料: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机电之家设备管理网
    致力于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技术
    网络110
    报警服务
    服务热线:0571-87774297 传真:0571-87774298 电子邮件:donemi@hz.cn 服务 QQ:66821730
    机电之家(www.jdzj.com)旗下网站 杭州滨兴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机电之家--中国机电行业门户·设备维修与管理

    主办:杭州高新(滨江)机电一体化学会
    浙ICP备05041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