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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汽车维修中有六大要素不能够忽略           ★★★
汽车维修中有六大要素不能够忽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4-9 10:27:59

大修应看企业资质
  去年5月,洪女士在江东一家汽车美容店洗车,老板说发动机有异响,要帮着修理。此后,洪女士车子的异响更大,她将车开到4s店,发现汽车美容店并没有排除故障,且给出的零部件价格高于4s店。经过公管处调查,那家汽车美容店根本没有大修资质,执法部门对该店进行了严肃处理。
  专家提醒:大修一定要进二类以上资质的维修企业或4s店。如何辨认企业资质呢?一是看规模,根据相关规定,二类以上的车辆维修企业须设有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停车及生产厂房不少于400平方米;二是看接待室内是否明示“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切勿自购劣质配件
  去年8月,的哥葛师傅的车子出现机油喷出问题,于是到江东北路一家汽车维修厂维修。后来,葛师傅发现漏油现象依然存在,但维修厂却不愿承担责任。后经专家鉴定,漏油故障是维修时使用的配件引起的,而这些配件都是葛师傅自行购买的。双方在合同中有标注:如果配件出现问题,维修厂不承担责任。
  专家提醒:现在购买配件的渠道很多,同一种配件的价格相差很大,建议车主不要盲目选择价格低的配件,而应该到正规的维修点或4s店,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选购劣质配件很有可能导致车辆出现更大的故障,得不偿失。
  保留车辆维修单据
  去年1月,陈小姐的轿车掉进河里,拖到海曙南苑街一家4s店维修,保险公司也进行了理赔。但到12月底,陈小姐发现车子的变速箱出现了问题,“变速箱不是刚换过吗?”陈小姐有点纳闷,去保险公司拉出单子发现,变速箱这一项在理赔范围内,也就是说变速箱应是新换上去的。经核实,4s店向陈小姐道歉,并为车子换了一台变速箱及相应配件。
  专家提醒:由于车辆的零部件很多,车主不一定都知晓维修中更换的每个部件的功能,但有多少种部件还是应该仔细看一下。一般来说,车子进场维修时,维修厂会给出一个需要更换部件的清单,车主最好将这份清单保留或复印下来。车子出场时,再一一对比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配件及清单,做到两份清单一致,并注意保留相关单据。日后碰到维权,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后也就有了凭据。
学点车辆保养知识
  去年9月,市民邬先生的面包车因为水温过高,到江东南路一家汽车维修厂进行大修。今年1月,车子又出现水温过高的问题,故障原因是因为天太冷,车子未加防冻液。邬先生认为维修厂也有责任,因为大修时,并未给车辆加防冻液,也未提醒和告知他添加防冻液。公管处核查发现,由于添加防冻液并未在先前的维修范围内,因此双方只能协商解决。
  专家提醒:防冻液、机油还有水的添加和更换,是车辆保养应该具备的常识,一般防冻液要两年更换一次,水箱和机油也应该及时更换,但如今许多车主对车辆保养知识一无所知。
  就像邬先生这种情况,一旦出现故障,维修厂固然有提醒义务,但如果自己稍微有一些保养的常识,此类故障就可以避免。
  维修前“功课”做细
  去年10月,市民周先生的车子因为空调不制冷,开到江北一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进行维修。取车时,周先生发现空调面板破损,但该公司拒绝赔偿。经查,车子进场维修时,周先生和该公司签的维修合同十分简单,对车辆存在哪些已有的破损和刮擦等没有明确表述,这就给周先生维权带来了难度。经沟通协调,该公司最后免费送了两次保养和一张维修打折卡给周先生。
  专家提醒:车辆进场维修前,车主的维权行动就可展开:仔细检查车子,应就车辆目前的状况和维修方达成一致,有些车辆的内部故障可能车主并不是很清楚,但车辆表面,如刮擦破损、公里数、油表刻度,以及车子存在哪些小故障等,车主一定要和维修方约定清楚。
  不要付配件管理费
  去年3月,市民陈先生的私家车到维修厂检修,修理完后,陈先生查看了更换配件的付费清单,上面有一项引起了他的注意:配件管理费157元。维修人员解释,这笔费用是采购配件时产生的费用,比如物流。对此,陈先生向公管处咨询。公管处工作人员很快给出回复,这笔费用不应由车主承担,维修厂应该将钱退回给陈先生。
  专家提醒:根据省里有关规定,我省的车辆维修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所谓的配件管理费,一些维修企业或4s店的费用清单中有这一项内容,所显示的金额也应该是0,如果有企业收取这笔费用,车主可以向公管处反映,企业应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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